索引号 | 11341700mb1911893j/202111-00012 | 组配分类 | 上级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04 10:1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经纪行,演出,旅游部,文化,加强,有序,工作,演员,行政部,促进,市场,规范,发展,健康,贯彻,管理,通知,关于,导向,旅游,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主题导航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切实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性,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其作为净化行业业态,认真研究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务求标本兼治。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讲究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思路, 切实解决艺人违法失德、败坏行业形象、损害社会风气、扰乱市场秩序问题。
特此通知。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