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911893j/202206-00021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7 16:1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宣城市,2022,上林,举报人,旅游局,得力,著作权,三条,勘验,行为,处罚,字帖,长卷,共和国,毛笔,繁花,商家,四宝,罚款,中华,行政处罚 |
信息来源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主题导航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
信息名称 | 2022年6月市文旅局行政处罚名单 | 内容概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宣城本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宣)文综罚字〔2022〕9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侵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
2022年5月16日,我局接到举报人泾县笔走龙蛇文房四宝店的电话举报,称拼多多购物平台注册商家“得力本优专卖店”盗用其产品“得力新毛笔繁花似锦上林赋长卷字帖”宣传图片,侵害了自己合法权益。2022年5月18日,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对举报人举报的拼多多购物平台注册商家“得力本优专卖店”进行远程勘验。经勘验,该注册商家网上店铺确有销售“得力新毛笔繁花似锦上林赋长卷字帖”且该商品的宣传图片与举报人提供的图片原件一致。经批准,我局于2022年5月18日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予以行政处罚 |
其他-停止侵权行为;警告;罚款 |
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捌佰元(800元)整 |
0.0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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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5 |
2022/6/15 |
2023/6/14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
一年 |
341800 |
2022/6/16 |
公开 |
宣城市北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宣)文综罚字〔2022〕10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侵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
2022年5月16日,我局接到举报人泾县笔走龙蛇文房四宝店的电话举报,称拼多多购物平台注册商家“得力北府专卖店”盗用其产品“得力新毛笔繁花似锦上林赋长卷字帖”宣传图片,侵害了自己合法权益。2022年5月18日,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对举报人举报的拼多多购物平台注册商家“得力北府专卖店”进行远程勘验。经勘验,该注册商家网上店铺确有销售“得力新毛笔繁花似锦上林赋长卷字帖”且该商品的宣传图片与举报人提供的图片原件一致。经批准,我局于2022年5月18日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予以行政处罚 |
其他-停止侵权行为;警告;罚款 |
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捌佰元(800元)整 |
0.0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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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5 |
2022/6/15 |
2023/6/14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
一年 |
341800 |
2022/6/16 |
公开 |
宣城源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宣)文综罚字〔2022〕11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侵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
2022年5月16日,我局接到举报人泾县笔走龙蛇文房四宝店的电话举报,称拼多多购物平台注册商家“得力源好专卖店”盗用其产品“得力新毛笔繁花似锦上林赋长卷字帖”宣传图片,侵害了自己合法权益。2022年5月17日,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对举报人举报的拼多多购物平台注册商家“得力源好专卖店”进行远程勘验。经勘验,该注册商家网上店铺确有销售“得力新毛笔繁花似锦上林赋长卷字帖”且该商品的宣传图片与举报人提供的图片原件一致。经批准,我局于2022年5月18日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予以行政处罚 |
其他-停止侵权行为;警告;罚款 |
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捌佰元(800元)整 |
0.0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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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5 |
2022/6/15 |
2023/6/14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
一年 |
341800 |
2022/6/16 |
公开 |
宣城市子逸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宣)文综罚字〔2022〕12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侵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
2022年5月16日,我局接到举报人泾县笔走龙蛇文房四宝店的电话举报,称拼多多购物平台注册商家“得力子逸轩专卖店”盗用其产品“得力新毛笔繁花似锦上林赋长卷字帖”宣传图片,侵害了自己合法权益。2022年5月18日,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对举报人举报的拼多多购物平台注册商家“得力子逸轩专卖店”进行远程勘验。经勘验,该注册商家网上店铺确有销售“得力新毛笔繁花似锦上林赋长卷字帖”且该商品的宣传图片与举报人提供的图片原件一致。经批准,我局于2022年5月18日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予以行政处罚 |
其他-停止侵权行为;警告;罚款 |
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捌佰元(800元)整 |
0.0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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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5 |
2022/6/15 |
2023/6/14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
一年 |
341800 |
2022/6/16 |
公开 |
宣城市卡莎电竞网咖店 |
(宣)文综罚字〔2022〕13号 |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2022年5月23日,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宣城市卡莎电竞网咖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场所内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翔天净网”显示在线状态异常,“0”人在线。前台收费系统“pubwin”显示在线人数为“3”人,两者不一致。执法人员现场查看81号上网机器,显示“翔天净网”未开启。经批准,我局于2022年5月24日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鉴于当事人第一次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并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违法行为。结合《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部分予以处罚 |
警告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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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7 |
2022/6/17 |
2023/6/16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
一年 |
341800 |
2022/6/17 |
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