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解读《关于进一步调整调整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的通知》-yb亚博全站首页

索引号 11341700mb1911893j/202204-00082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发文日期 2022-04-18 15:29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保证金,旅行社,旅游部,纾困,通知,旅游,工作,政策,办公厅,关于,经营,交纳,发展,文化,宣城市,进一步,恢复,质量,补足,2022,其他解读
信息来源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导航 商贸、海关、旅游
信息名称 【部门解读】解读《关于进一步调整调整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的通知》 内容概述 @font-face{font-family:"timesnewroman";}@font-face{font-family:"宋体";}@font-face{font-family:"等线";}@font-face{font-family:"黑体";}@font-face{font-family:"仿宋_gb2312";}p.msonormal{margin:0pt0pt0.0001pt;text-align:justify;font-family:等线;font-size:10.5pt;}span.msoins{text-decoration:und

【部门解读】解读《关于进一步调整调整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的通知》

一、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文旅行业疫情期间“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宣城市文旅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调整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暂退保证金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背景及起草过程

2020年以来,文旅部门已开展暂退旅游质保金工作,暂退比例为50%或80%

2022年,疫情形势仍然严峻,文旅市场损失严重,旅行社业务仍遭受重创,仅市辖区就有多家旅行社暂停营业。为进一步缓解旅行社经营困难,为文旅企业纾困,我局于2022年4月11日开展对《通知》征求意见,各县市区文旅局、各旅行社提前研阅并提出了书面反馈意见。并于4月18日印发。

三、具体范围及标准

1.要求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2.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当日)期间,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3.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4.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5.对申请暂退保证金的旅行社,须提交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保证金存款协议书》、保证金开户证实书(存单)、《保证金取款申请书》、《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政策咨询方式:0563-3036054

责任科室:监管科

联系人:高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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