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以最恰当方式促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
发布时间:2023-08-07 08:06
来源: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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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对于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的重要资源,丰富了旅游的文化内涵。旅游作为一种新的大众生活方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更多的实践和应用场景,激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机和活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对于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是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提升人民生活幸福的重要举措。《通知》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家文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并为非遗如何实现与当代生活的连接指明了方向。《通知》的发布,体现了非遗保护与传承在当代社会拥有的两种文化现象:
一是依托旅游产业的流动性,实现对内的文化教育传承实践,让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成为增强国民精神动力的力量源泉。当前,我国正处于文化价值建构需求的特殊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参与旅游产业发展,助力文化产业兴旺。在此过程中,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与文化价值,并总结提炼其中所凝聚着的人民生活智慧和情感创造,让民众在旅游体验中感受国家文化建设成果与发展理念,体味旅游目的地人民群众的情感与生活理念。
二是以旅游为载体,对外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化的柔性交流,广泛参与世界文明对话。今天的中国正在积极构建平等、开放、合作的对外合作关系,让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通过旅游欣赏与互动方式展现国家文化软实力。
《通知》从旅游发展、非遗保护传承、非遗与旅游融合3个层面提出了总体要求。在保护前提下进行旅游利用、在旅游利用中进行创造性保护,需要持续兼顾好“保护”与“利用”二者之间的关系。其中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在形式与内涵上,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环境与空间,保障传承群体的合法权益。
“传承环境与空间”的确立,保证了群体间的生活联系与观念形成,它的存在通常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且十分脆弱。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文化资源的同时,一方面要确保文化展示不能脱离非遗主体所依托的文化空间;另一方面要尊重非遗主体的文化自主与自觉,尊重非遗群体主动融入旅游、参与文化创造的意愿。
保障非遗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文化生态的连续性与可持续性,是非遗与旅游融合的必要前提。旅游业态具有较强的综合性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空间融入旅游空间,势必会经历从地方传统文化向公共大众文化转型的过程,如何确保在旅游空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仍然能保持其生存环境的整体性与合理性,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都能获得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是非遗融入旅游的一大难题。其中,要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引导实施与监督管理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遗产项目参与旅游活动。在非遗与旅游融合过程中如果出现肆意违反文化发展规律的行为应予以及时制止;建立起健全的旅游企业营商环境与文化和旅游运营机制,定期对与非遗旅游经营行为相关联的群体进行强化培训,做到“先学习再上岗”,确保文化和旅游运营机制有章可循、规范经营;加强培育非遗拥有者的文化保护意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帮扶文化拥有群体参与旅游经营。
从操作层面看,《通知》提出了“加强项目梳理、突出门类特点、融入旅游空间、丰富旅游产品、设立体验基地、保护文化生态、培育特色线路、开展双向培训”8个方面的内容,对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的实施落地提供了方向性指导。
首先,“加强项目梳理”和“突出门类特点”,需要清楚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关于非遗内容的六大类别划分,并针对不同类别的遗产项目可以融入旅游的适合程度,因地制宜地建立遗产项目的分类评价和使用标准。再根据所属门类,精准对接旅游产业项目,通过文化内容生产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理念与文化价值植入旅游项目的全过程。这一过程需要牢牢把握和甄别进入旅游市场的非遗项目,对于不适宜参与旅游的非遗项目应坚决予以否定。
其次,“融入旅游空间、保护文化生态”,是对文化生态脆弱性的保护建议。融入旅游产业、开发适宜的旅游产品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化浪潮中得以良好传承,对维护文化生态系统平衡、文化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再次,“丰富旅游产品、设立体验基地、培育特色线路”,是从非遗旅游产品体系建构的视角提出了非遗产品设计的工作方向。推动非遗融入旅游,需要设计符合现代艺术审美,且具有时代价值的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的生产、旅游线路的设计、旅游配套的同步,都需要在不改变文化意涵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和开放性的内容生产。非遗产品的生产既需要符合大众对公共文化消费的审美期待,也需要体现每一项非遗项目独树一帜的文化符号。
最后,“开展双向培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的人才培育基础。要让文化研究者与旅游市场群体能够双向互动,充分沟通,共同从非遗文化保护的理念出发,理解非遗旅游产业化的过程,进而创新推出符合人民大众需求的非遗旅游产品。
总之,要正确认识以非遗为主题的文化传承与旅游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是民族文化生命力与民族经济可持续发展充分体现。无论从国家政策导向,还是从非遗本身的传承功能与发展路径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最恰当的方式融入现代旅游发展可谓恰逢其时、前景广阔。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